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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中
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
臺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55號4樓演講廳
日期 | 時段 | 學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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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23(一) | 9:40-10:50 | 開幕 學員自我介紹 |
11:00-12:10 | 開場演講:建構ESG生態,邁向永續發展 林瑤律師 理律法律事務所副執行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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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6:00 | 論我國ESG之揭露法制暨ESG發展之迷思 講師:莊永丞教授 東吳大學法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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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6:30 | 學員討論 | |
2025/6/24(二) | 9:40-12:10 | 公司治理ESG法制與公司目的論辯 講師:楊岳平教授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
13:30-16:00 | 公司董事ESG相關的法律責任 兼論揭露不實之法律責任與重大性判斷 講師: 張心悌教授 臺北大學法律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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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6:30 | 學員討論 | |
2025/6/25(三) | 9:40-12:10 | 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制度對ESG推動之影響 兼論ESG評等機構規範與外部守門人 講師:林仁光教授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
13:30-16:00 | ESG之國際遵循規範暨監理趨勢與發展 講師:蔡英欣教授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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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6:30 | 學員討論 | |
2025/6/26(四) | 9:40-12:10 | 臺灣永續治理法制建構,兼論環境與社會影響評估 講師:林木興博士後研究學者 中央研究院環境變遷研究中心 |
13:30-14:50 | 資本市場上之溫室氣體排放資訊之揭露義務 講師:陳肇鴻教授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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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6:20 | 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產業範疇三排放揭露之課題 講師:侯仁義副院長 台灣綜合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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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17:00 | 學員討論 | |
2025/6/27(五) | 9:40-12:10 13:30-16:00 | 成果發表(40位學員分為六組擇題發表學習心得) 主持人:陳毓芬律師、張詠惠律師 |
16:00-16:30 | 圓滿完成、頒發結業證書 |
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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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4:00 | 參賽選手線上登錄報到 |
14:00-14:50 | 開幕 賽務總召致歡迎詞 各賽隊隊員自我介紹 |
14:50-15:10 | 賽務時程及注意事項說明 |
15:10-15:30 | 比賽規則說明 |
15:30-15:40 | 綜合提問與交流 |
15:40-15:50 | 中場休息 |
15:50-16:30 | 理律盃辯士經驗分享 王銘呈律師 / 理律法律事務所 |
16:30-16:40 | 總結、大合照 |
2024理律盃獲獎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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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軍:國立臺北大學 官嘉璿、陳薇宇、曾泓為、游心嵐、劉羽婕 |
亞軍:東吳大學 葉宸睿、徐悅光、翁楷茗、曾昱寰、劉騏瑋 |
季軍: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林竺諭、陳嬿純、羅苡甄、蔡璵恬、簡弈嵐 |
殿軍:國立臺灣大學 鄭翊宏、蘇廷宜、王暄琇、張詠晴、吳方林 |
最佳書狀(檢方):國立臺北大學 官嘉璿、陳薇宇、曾泓為、游心嵐、劉羽婕 最佳書狀(辯方):國立臺北大學 官嘉璿、陳薇宇、曾泓為、游心嵐、劉羽婕 |
書狀佳作(檢方):國立成功大學 黃家宥、柳宛妤、方怡喬、張瀚尹、梁柏熙 書狀佳作(辯方):國立臺灣大學 鄭翊宏、蘇廷宜、王暄琇、張詠晴、吳方林 |
傑出辯士 葉宸睿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 陳薇宇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 |
優良辯士 簡睿臻 國防大學管理學院法律學系 蕭宇恩 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系 蔡雅婷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 陳嬿純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蔡秉宸 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 楊蕥綺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蘇廷宜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 方怡喬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 曾筱雯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 王恒恩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 |
時段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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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9:30 | 報到 |
9:30-9:40 | 開幕式 主辦單位: 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 莊永丞教授 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理事長 王冠雄教授 理律文教基金會董事 李家慶律師 |
9:40-11:40 | 專題講座一: 胎兒生命之保護及人工流產、女性之子宮權 主講人:曾淑瑜 教授/臺北大學法律學系 |
11:40-13:00 | 午餐 |
13:00-14:00 | 專題講座二:從憲法觀點論生命權之保障- 母親自決權與胎兒生命權衝突 主講人:李震山 前大法官 |
14:00-15:20 | 專題講座三: 尊重生命尊嚴、墮胎權與女性人權之論述生產與社會變革 主講人:陳宜倩 教授/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 |
15:20-15:40 | 休息 |
15:40-17:00 | 大激盪 主持人:廖元豪 教授/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 |
17:00-17:05 | 大合照、結業 |
2024大陸理律盃獲獎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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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軍:哈爾濱工程大學 |
亞軍:安徽大學 |
季軍: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 |
最佳辯手獎: 李子旋 安徽大學 寇功振 哈爾濱工程大學 |
最佳書狀獎(起訴狀):海南大學、西北政法大學 最佳書狀獎(答辯狀):四川大學、中央財經大學 |
最佳組織獎:南京大學、寧波大學 |
八強隊伍: 蘭州大學 安徽大學 西北政法大學 鄭州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清華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
優秀辯手名單: 丁紫漪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孔心苗 蘇州大學 馬昊東 寧夏大學 陸雯堞 海南大學 張雯茜 蘭州大學 黃嘉瑜 安徽大學 王思棋 南開大學 李汶璟 南京大學 段雨青 西南政法大學 蔡宛芸 上海財經大學 范靖琳 西北政法大學 劉北辰 河南大學 毛翰翔 上海交通大學 邱心貝 北京大學 周瑾 西南民族大學 符雅茜 吉林大學 曲美美 鄭州大學 張騁 湖南大學 楊樂易 四川大學 何文欣 中南民族大學 陳嘉敏 福州大學 李秒萱 新疆大學 蔣賦恒 中國人民大學 黃錦隆 上海政法學院 莊鈞達 廈門大學 王曉諾 武漢大學 何琦絢 浙江大學 賴昱霏 貴州大學 杜文雅 哈爾濱工程大學 孔德軍 石河子大學 肖燕紅 中山大學 姜芮雯 山東大學 譚思奕 國際關係學院 鄒妍 清華大學 高煜涵 中央財經大學 張筱霖 中國政法大學 郝韻 寧波大學 陳卓成 華南理工大學 裴婉婷 遼寧大學 劉珂 江西財經大學 |
時段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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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9:30 | 報到 |
9:30-9:40 | 開幕式 主辦單位: 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 莊永丞教授 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理事長 王冠雄教授 理律文教基金會董事 李家慶律師 |
9:40-11:40 | 專題講座一: 胎兒生命之保護及人工流產、女性之子宮權 主講人:曾淑瑜 教授/臺北大學法律學系 |
11:40-13:00 | 午餐 |
13:00-14:00 | 專題講座二:從憲法觀點論生命權之保障- 母親自決權與胎兒生命權衝突 主講人:李震山 前大法官 |
14:00-15:20 | 專題講座三: 尊重生命尊嚴、墮胎權與女性人權之論述生產與社會變革 主講人:陳宜倩 教授/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 |
15:20-15:40 | 休息 |
15:40-17:00 | 大激盪 主持人:廖元豪 教授/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 |
17:00-17:05 | 大合照、結業 |
2024理律文教基金會獎學金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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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璨宇 國防大學管理學院法律學系四年級 軍事審判法的過去與未來─以軍事審判法的兩次大修法為中心 |
曾柏諭 國防大學管理學院法律學系四年級 國軍權益保障之躍進─以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中勤務法庭制度介紹為中心 |
蘇詣翔 國防大學管理學院法律學系碩士班二年級 軍事營區安全管束制度之初探 |
王柏凱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四年級 過度理想的觀念自由市場─以仇恨言論為中心 |
林怡如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三年級 人工智慧繪圖指令之保護與侵權 |
李宇雙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碩士班二年級 自聯合國反貪腐公約論我國貪汙法治之立法展望─以貪汙治罪條例為核心 |
陳睿妤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班二年級 智慧醫療器材使用之醫事責任歸屬 |
廖元斌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四年級 減資逐出與少數股東保護之探討 |
林奕安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四年級 終止姻親關係─簡評最高法院112年度台簡抗字第79號裁定與日本民法第728條第2項 |
陳禹任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二年級 社會共識與個人自由之間:法權理論下的預防與溝通功能何處安放? |
陳昱蓁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四年級 醫療行為的告知義務 |
郭晏寧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四年級 論盜用他人手機門號並使用小額付款功能消費之刑事責任─兼評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696號刑事判決 |
黃加錢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四年級 通勤災害於勞基法職業災害中認定之更迭─以近年實務及學說發展為中心 |
洪琳雅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二年級 採行爭點效對法律程序之影響:公正與效率的挑戰 |
林琬倩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碩士班二年級 論收養未成年子女與本生父母同意權之舉隅 |
何婕 銘傳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二年級 消費者保護法定型化契約的誠實信用、公平原則之探討 |
吳霈緹 銘傳大學財金法律學系碩士班二年級 數位遺產繼承—以死後人格權為中心 |
王皓民 世新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二年級 從預防原則觀察國科會之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 |
黃裕恆 世新大學法律學系三年級 我國加密貨幣遺產繼承的法律挑戰與發展 |
黃中昱 天主教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五年級 退休前夕?從「年金法制」初探非典型勞動者的困境 |
許立功 天主教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碩士班二年級 虛擬貨幣的金融監管─論虛擬貨幣在我國的定性與銀行法違法吸金罪的反思 |
陳可樺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四年級 論勞基法第11條第5款「確不能勝任」之意涵─以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7年度勞上易字第35號為例 |
2023-2024超國界法論文獲獎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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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連結經理人薪酬之研究 鄭皓文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研究所 指導教授:楊岳平 教授 審查委員:吳志光 律師 |
退出或留下?論跨國企業在武裝衝突中的人權保障責任 陳思諭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法學組 指導教授:張文貞 教授 審查委員:李念祖 律師 |
論我國性犯罪「積極同意模式」之立法芻議-以各國法制為借鏡 張簡昀翊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司法組 指導教授:蔡聖偉 教授 審查委員:郭瑜芳 律師 |
永續金融的漂綠危機-以綠色債券資訊揭露法制為中心 施竣嚲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研究所 指導教授:郭大維 教授 審查委員:張宏賓 律師 |
職場性、性別騷擾之區分與相應雇主責任研究 李政霖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研究所博士班 指導教授:傅柏翔 教授 審查委員:蔣大中 律師 |
論國際法對於具守備性質民團之規範與保護 朱珍萱 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 指導教授:張愷致 教授 審查委員:李劍非 律師 |
2020年勞動事件法正式上路,該法所定各項為保護弱勢勞工而設計之特殊程序如勞動專業法庭、強化調解程序及舉證責任倒置等,是否確實按照立法者之構想發揮預期作用,值得實務工作者深入關注。其中,大幅減輕勞工聲請時之釋明義務門檻與提供擔保責任,效果上等同賦予員工部分勝訴結果之定暫時狀態處分,從聲請要件、核准理由暨審查標準、審理程序中之雙方舉證責任分配、乃至裁定結果出爐後之強制執行程序中諸多疑難,無一不是審、辯、學各界討論之焦點。本課程以蒐集之實證數據與判決先例出發,結合實務經驗,探討定暫時狀態處分不同類型區分、要件解析、執行方式與範圍,以及實務上常見的問題。
《勞動事件法》第四章保全程序因迥異於民事訴訟法之規定而備受矚目。勞工得於遭到解僱、僱傭關係之存否發生爭訟時,聲請為繼續僱佣及給付工資之定暫時狀態,此乃在權利爭訟過程中為避免顯然之不正,由法院介入為權衡利益之中間性規制,或使請求權或法律關係先行為一定程度之滿足,以提供權利人有效之權利保護而為定暫時狀態處分。
本課程以勞動事件法保全程序為核心,介紹第48條因生計困難、第49條恢復僱傭關係及第50條回復原職之定暫時狀態處分的法律要件及效果,並聚焦於恢復僱傭關係之定暫時狀態處分的法律爭議,另就員工是否有就勞請求權、繼續僱用得否強制執行、於定暫時狀態處分期間雇主可否再次解僱員工等實務議題進行探究,有助於勞動事件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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