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課程

2026理律學堂《人工智慧基本法怎麼訂》寒假營隊

單位

課程說明

人工智慧發展對於產業鏈與法治面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並將對個人與社會帶來新的風險和影響。歐盟於2024年5月首先推出《人工智慧法案》,依風險屬性設定規範,採相對嚴謹的監管方式;美國在大型企業掌握網路使用者資料的環境下,強調市場自律、保障公民權利、維護科技應用倫理;我國如何立法,對於在促進創新與因應風險之間取得平衡實屬關鍵。行政院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於 114 年 8 月 28 日送請立法院審議,揭櫫人工智慧發展與治理之基本原則,並勾勒重要議題,日後配合科技發展進度與產業發展情形規劃具體監管措施;各界刻正對草案內容提出觀察與意見。本營隊邀請造詣深厚的學者專家引導不同面向的探討,期望參與者在此議題上積極參與並作出貢獻。

課程日期

·

課程進程

報名中

課程地點

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

課程地址

臺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55號4樓演講廳

2025理律盃

理律盃模擬法庭辯論賽研習營

  • 主題:ESG永續揭露之相關議題
    時間:2025年9月13日(星期六)9:30-17:05
    地點:東吳大學城中校區崇基樓1705實習法庭(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
  •  
時間內容
9:00-9:30報到
9:30-9:40開幕式
主辦單位:
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 莊永丞教授
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理事長 王冠雄教授
理律文教基金會董事 李家慶律師
9:40-10:40專題講座一:永續報告書的法律定位
主持人:李家慶 律師/理律法律事務所
主講人:賴英照 教授/司法院前院長
10:50-12:10專題講座二:論我國ESG之揭露法制暨ESG發展之迷思
主講人:莊永丞 教授/東吳大學法學院
12:10-13:20午餐
13:20-14:40專題講座三:從公司治理與氣候變遷政策看永續報告書之編製及潛在法律責任與風險
主講人:林仁光 教授/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14:40-15:00休息
15:00-17:00大激盪
主持人:
楊岳平 教授/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張詠惠 律師/理律法律事務所
17:00-17:05大合照、結業

理律盃模擬法庭辯論賽賽務說明會

  • 「2025年理律盃校際法律系所學生模擬法庭辯論賽」,由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東吳大學法學院與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共同主辦。
  • 本項比賽係為推廣模擬法庭辯論活動,提供法律系所學生熟悉實務議題與練習法庭辯論的機會。
  • 本年主題為「ESG永續揭露之相關議題」
    • 賽務說明會訂於2025年6月7日(六)13:30-16:40 以線上方式舉行
時間內容
13:30-14:00參賽選手線上登錄報到
14:00-14:50開幕
賽務總召致歡迎詞 各賽隊隊員自我介紹
14:50-15:10賽務時程及注意事項說明
15:10-15:30比賽規則說明
15:30-15:40綜合提問與交流
15:40-15:50中場休息
15:50-16:30理律盃辯士經驗分享
王銘呈律師 / 理律法律事務所
16:30-16:40總結、大合照

理律盃報名

  • 「2025年理律盃校際法律系所學生模擬法庭辯論賽」,由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東吳大學法學院與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共同主辦。
  • 本項比賽係為推廣模擬法庭辯論活動,提供法律系所學生熟悉實務議題與練習法庭辯論的機會。
  • 本年主題為「ESG永續揭露之相關議題」
  • 報名截止日為2025/5/24
  • 請於期限截止前,確實填妥報名表,傳送電子檔至[email protected],並將正本郵寄至東吳大學法學院(溫靜逸秘書,100006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註明「理律盃模擬法庭辯論賽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對於比賽相關事務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東吳大學法學院 賽務總召 蔡佳妤同學
    聯絡電話:0966-652-192 (請於上午9:00後至下午20:00前聯繫)email:[email protected]
  • 賽務說明會訂於2025年6月7日(六)14:00-17:00 以線上方式舉行

 

理律盃模擬法庭辯論賽圓滿完成

  • 主題:ESG永續揭露之相關議題
    時間:2025年10月18日(星期六)
    地點:東吳大學城中校區崇基樓1705實習法庭(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
2025理律盃獲獎名單
冠軍:國立臺灣大學
謝秉諭、曾誠、蔡元騰、王柏元
亞軍:國立臺北大學
薄宇軒、黃文洋、余以則、郭人慈、陳恩頎
季軍:東吳大學
梁予芊、胡慈恩、李芷寧、李佩芸、翁珮華
殿軍:國立成功大學
廖晤均、黃信維、宋姵岑、田穎真、李宛靜
最佳書狀(原告方):國立臺北大學
薄宇軒、黃文洋、余以則、郭人慈、陳恩頎
最佳書狀(被告方):東吳大學
梁予芊、胡慈恩、李芷寧、李佩芸、翁珮華
書狀佳作(原告方):國立成功大學
廖晤均、黃信維、宋姵岑、田穎真、李宛靜
書狀佳作(被告方):國立臺灣大學
謝秉諭、曾誠、蔡元騰、王柏元
傑出辯士
謝秉諭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
薄宇軒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
優良辯士
謝沛蓁 國防大學管理學院法律學系
田穎真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
葉郁彤 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系
黃識中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梁予芊 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
葉柏均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
時段內容
9:00-9:30報到
9:30-9:40開幕式
主辦單位:
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 莊永丞教授
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理事長 王冠雄教授
理律文教基金會董事 李家慶律師
9:40-11:40專題講座一:
胎兒生命之保護及人工流產、女性之子宮權

主講人:曾淑瑜 教授/臺北大學法律學系
11:40-13:00午餐
13:00-14:00專題講座二:從憲法觀點論生命權之保障-
母親自決權與胎兒生命權衝突

主講人:李震山 前大法官
14:00-15:20專題講座三:
尊重生命尊嚴、墮胎權與女性人權之論述生產與社會變革

主講人:陳宜倩 教授/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
15:20-15:40休息
15:40-17:00大激盪
主持人:廖元豪 教授/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
17:00-17:05大合照、結業

2024大陸理律盃

理律盃冠亞季殿賽暨頒獎典禮

  • 時間:2024年12月3日
  • 地點:北京清華大學法學院
2024大陸理律盃獲獎名單
冠軍:哈爾濱工程大學
亞軍:安徽大學
季軍: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
最佳辯手獎:
李子旋 安徽大學
寇功振 哈爾濱工程大學
最佳書狀獎(起訴狀):海南大學、西北政法大學
最佳書狀獎(答辯狀):四川大學、中央財經大學
最佳組織獎:南京大學、寧波大學
八強隊伍:
蘭州大學     安徽大學
西北政法大學   鄭州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清華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優秀辯手名單:
丁紫漪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孔心苗 蘇州大學 
馬昊東 寧夏大學         陸雯堞 海南大學 
張雯茜 蘭州大學         黃嘉瑜 安徽大學 
王思棋 南開大學         李汶璟 南京大學 
段雨青 西南政法大學       蔡宛芸 上海財經大學 
范靖琳 西北政法大學       劉北辰 河南大學 
毛翰翔 上海交通大學       邱心貝 北京大學 
周瑾  西南民族大學       符雅茜 吉林大學 
曲美美 鄭州大學         張騁  湖南大學 
楊樂易 四川大學         何文欣 中南民族大學 
陳嘉敏 福州大學         李秒萱 新疆大學 
蔣賦恒 中國人民大學       黃錦隆 上海政法學院 
莊鈞達 廈門大學         王曉諾 武漢大學 
何琦絢 浙江大學         賴昱霏 貴州大學 
杜文雅 哈爾濱工程大學      孔德軍 石河子大學 
肖燕紅 中山大學         姜芮雯 山東大學 
譚思奕 國際關係學院       鄒妍  清華大學 
高煜涵 中央財經大學       張筱霖 中國政法大學 
郝韻  寧波大學         陳卓成 華南理工大學 
裴婉婷 遼寧大學         劉珂  江西財經大學 
時段內容
9:00-9:30報到
9:30-9:40開幕式
主辦單位:
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 莊永丞教授
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理事長 王冠雄教授
理律文教基金會董事 李家慶律師
9:40-11:40專題講座一:
胎兒生命之保護及人工流產、女性之子宮權

主講人:曾淑瑜 教授/臺北大學法律學系
11:40-13:00午餐
13:00-14:00專題講座二:從憲法觀點論生命權之保障-
母親自決權與胎兒生命權衝突

主講人:李震山 前大法官
14:00-15:20專題講座三:
尊重生命尊嚴、墮胎權與女性人權之論述生產與社會變革

主講人:陳宜倩 教授/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
15:20-15:40休息
15:40-17:00大激盪
主持人:廖元豪 教授/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
17:00-17:05大合照、結業

理律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2024年獎學金名單

  • 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以提倡及宣導法治教育為宗旨,強調法學教育應培養全觀的法律人,特設置獎學金
  • 時間:2024年11月22日

2024理律文教基金會獎學金名單
呂璨宇 國防大學管理學院法律學系四年級
軍事審判法的過去與未來─以軍事審判法的兩次大修法為中心
曾柏諭 國防大學管理學院法律學系四年級
國軍權益保障之躍進─以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中勤務法庭制度介紹為中心
蘇詣翔 國防大學管理學院法律學系碩士班二年級
軍事營區安全管束制度之初探
王柏凱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四年級
過度理想的觀念自由市場─以仇恨言論為中心
林怡如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三年級
人工智慧繪圖指令之保護與侵權
李宇雙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碩士班二年級
自聯合國反貪腐公約論我國貪汙法治之立法展望─以貪汙治罪條例為核心
陳睿妤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班二年級
智慧醫療器材使用之醫事責任歸屬
廖元斌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四年級
減資逐出與少數股東保護之探討
林奕安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四年級
終止姻親關係─簡評最高法院112年度台簡抗字第79號裁定與日本民法第728條第2項
陳禹任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二年級
社會共識與個人自由之間:法權理論下的預防與溝通功能何處安放?
陳昱蓁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四年級
醫療行為的告知義務
郭晏寧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四年級
論盜用他人手機門號並使用小額付款功能消費之刑事責任─兼評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696號刑事判決
黃加錢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四年級
通勤災害於勞基法職業災害中認定之更迭─以近年實務及學說發展為中心
洪琳雅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二年級
採行爭點效對法律程序之影響:公正與效率的挑戰
林琬倩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碩士班二年級
論收養未成年子女與本生父母同意權之舉隅
何婕  銘傳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二年級
消費者保護法定型化契約的誠實信用、公平原則之探討
吳霈緹 銘傳大學財金法律學系碩士班二年級
數位遺產繼承—以死後人格權為中心
王皓民 世新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二年級
從預防原則觀察國科會之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
黃裕恆 世新大學法律學系三年級
我國加密貨幣遺產繼承的法律挑戰與發展
黃中昱 天主教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五年級
退休前夕?從「年金法制」初探非典型勞動者的困境
許立功 天主教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碩士班二年級
虛擬貨幣的金融監管─論虛擬貨幣在我國的定性與銀行法違法吸金罪的反思
陳可樺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四年級
論勞基法第11條第5款「確不能勝任」之意涵─以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7年度勞上易字第35號為例

超國界法學議題研究案

2025~2026年超國界法學議題研究案

  • 鑒於目前法律活動鮮有不超越國界限制者,包含涉外因素的議題成為法律工作者必須關切的重點,在專業人才的養成過程中,建立超國界法律思維,將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外國法、內國法均置於同一平台上為思考,強化國際觀與解決超國界問題的知識和能力,已是刻不容緩,因而鼓勵大學法學院學生強化超國界法學議題之研究,提升研究方法之學習,以因應本世紀在全球化與數據化浪潮襲捲下的法治發展需求,為此特訂定超國界法學議題研究案獎勵辦法。
  • 論文報名期間 2025/9/1-10/31

2024~2025年獲獎名單

  • 理律文教基金會為推廣法律人之國際觀,鼓勵超國界法之研究探討與論文發表,設超國界法論文徵選與獎勵辦法,獎勵以下論文之研究與撰寫:
2024-2025超國界法論文獲獎名單
外國法之證明及證明不能:法院與當事人間任務分擔準則之建構
蘇廷宜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研究所
指導教授:陳瑋佑 教授
審查委員:陳緯人 律師
美國商標法之域外適用效力-探討美國最高法院Abitron v. Hetronic案
陳柏全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博士班
指導教授:沈宗倫 教授
審查委員:李念祖 律師
數位時代下兒童隱私權保障-以Sharenting為中心
張育橙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
指導教授:范姜真媺 教授
審查委員:曾更瑩 律師
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協定)政府控制事業專章對臺灣影響及發展之研究
黃琳婷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研究所
指導教授:王震宇 教授
審查委員:黃海寧 律師

近期講座影片

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協定)政府控制事業專章對臺灣 影響及發展之研究
數位時代下兒童隱私權保障-以Sharenting為中心
美國商標法之域外適用效力-探討美國最高法院Abitron v. Hetronic案
外國法之證明及證明不能:法院與當事人間任務分擔準則之建構
《2025年永續發展目標報告》的關鍵警示
AI時代下的公司治理

最新電子報

報告人以最素樸約方式說明法律的適用,也就是「一個『認事用法』的過程」;而在事實與法規範常隨時空環境而變動的情況下,「認事」「用法」皆需要有一個時間點作為基準,始得以涵攝得出確定的法律效果;行政機關、訴願機關、行政法院進行認事用法的工作皆須對其決定的基準時有所說明,所謂「行政決定基準時」之概念可說是觀察與評價行政過程一個無可迴避的前提。我國現行行政罰法第5條規定:「行為後法律或自治條例有變更者,適用裁處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但裁處前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利於受處罰者,適用最有利於受處罰者之規定。」即針對行政秩序罰裁處的「法令基準時」明確樹立了「從新從輕」的原則。本條文在2022年之前原係規定:「行為後法律或自治條例有變更者,適用行政機關最初裁處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但裁處前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利於受處罰者,適用最有利於受處罰者之規定。」立法院修法將「最初裁處時」的「最初」兩字刪除,始成今日之樣貌。經此修訂,「從新從輕原則」固然不變,但實際適用結果自有差異之處。報告人探討此修訂對於法治主義在行政罰領域的實踐及法制實然運作的釋義上,有何影響。
報告人首先講述行政罰法第5條「從新從輕原則」規定之演變,繼而闡釋行政罰裁處基準時修法變動的法治/法制意義(法治意義:新舊規定在規範上與政策上之分析;法制意義:「裁處時」之意涵及其與行政救濟裁判基準時之關聯),再就何謂「法律變更」、有利與不利的比較,以及程序性規定是否概予排除等,作精闢的探討。研究心得是:行政罰法第5條從新從輕原則不是熱門的法條,卻是思維上的前提步驟;報告人認為:在立法政策上,「裁處時」相對於「最初裁處時」均屬合理的立法裁量,難分優劣;在法釋義上,整體司法思維也應「從新從輕」,行政罰法第5條作為行政裁罰基準時的實定法規,應優先於各種救濟基準時的法理體系而為適用。與談人分別就相關議題延伸而提出精闢的見解。

講座影片:

【行政制裁機制與信賴保護相關課題】第三場:修正後行政罰法「從新從輕原則」相關疑義之分析 黃銘輝教授、高愈杰法官、陳清秀教授、洪家殷教授

違憲審查制度係指當政府機關認為憲法賦予的權利受到其他政府機關的侵害,或是人民認為憲法權利受到政府侵害時,必須要有機制使這些受侵害者得到救濟,而此機制必須依據憲法判斷是否有違憲的情況,並且給予違憲情況負面的評價。在修憲程序高度困難的國家,憲法裁判是憲法得以與時俱進的主要途徑,因此司法違憲審查不僅有保障人權、制衡政治權力的消極功能,更有促進憲法發展的積極功能。
本課程以司法違憲審查為主軸,概述制度的當事人、審理流程、聲請書及答辯書公開、專家諮詢、法庭之友、言詞辯論、公開法庭、評決門檻、法官顯名以及憲法法庭裁判效力等,並闡述我國釋憲制度沿革,期有助於瞭解違憲審查之程序與實際運用。

講座影片:

憲法訴訟法-我國司法違憲審查制度之梗概-陳毓芬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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