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法律系列
已開課
2020-01-15
國立交通大學
為鼓勵研發創新,智慧財產權一方面使權利人就其成果獲得回報,另一方面藉公開而使大眾得以利用,以促進產業、科技,乃至經濟、文化的發展。智慧醫療結合資通訊科技與健康領域,成長快速,所蘊含智慧財產的質與量不可小覷,其研發成果,究竟應以專利或營業秘密進行保護較為妥適?以要件而言,專利須符合審查要件並具備新穎性、進步性、產業利用性,營業秘密則以經濟性、秘密性及合理保密措施為必要;以費用而言,專利取得及維護需花費相當的政府規費及專業人員費用,而營業秘密的保密措施則需初期投入建置體系並時刻維護;以時效而言,專利的公開制度使其於專利年限屆至後成為公知領域技術,營業秘密則只要長久維持秘密性即可持續避免競爭者知悉;以效力而言,專利權具有絕對排他性以遏止侵權,營業秘密則無法防止他人獨立創作或利用還原工程發展相同技術。
近年智慧醫療相關專利數量急遽攀升,也衍生許多新興議題如AI智慧財產權歸屬。現行法中發明人限於自然人、著作人則得為自然人或法人,而AI目前並未受到肯認。有論者提出應承認AI的「電子人格」,以避免因其發明缺少智財權而削弱研發動機;惟AI演算法黑盒的不可解釋性仍構成專利申請障礙,且其衍生的侵權責等諸多問題也亟待探討。
本課程橫跨商標法、營業秘密法,以及智慧醫療與智慧財產權互動之面向,就智 慧醫療所帶來的轉變,詳細解析智慧財產權申請之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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