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法系列
已開課
2024-09-24
理律文教基金會
海外信託是不少高資產人士在進行家族企業與財富傳承規劃時運用已久的傳承工具,因應國際反避稅潮流,台灣在105年及106年分別修訂新增所得稅法第43條之3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之1,並於111年公布台灣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在112年實施,後續財政部亦陸續修正CFC適用辦法並發佈一系列函釋,於113年7月10日更進一步頒佈台財稅字第11304525870號函令,對於從事財富管理與信託業務之經營造成重大影響。本課程扼要說明財政部頒佈CFC最新函釋的緣由、海外信託股權課稅的規定以及受託人辦理信託所得申報的義務,讓大家可以迅速掌握CFC最新法令函釋之規定,及早評估可能稅務風險並準備因應對策,降低CFC申報義務之潛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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