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與公法系列
已開課
2023-04-14
東吳大學
康德處於理性主義與經驗主義的論辯時代,經驗主義否定哲學形上學的可能性;康德嘗試尋求一種不需要古老形上學,但又能超越經驗主義而賦予人之認知以堅實根據的途徑。康德以重新建構倫理性的方式對實踐性哲學加以改造。本課程涵蓋 (一)康德之理性批判;(二) 倫理基礎的重新建構:從相對的幸福到絕對的良善意志;(三) 法的概念:法理論與道德理論的劃分;(四) 法與國家的建構:自由之法治國的理想;(五) 影響:私法與公法層面。康德哲學凸顯倫理上的自律性,其影響尤其顯現在人民作為民事法上主體得以自由決定的私法體系。康德的市民法治國思想對德意志 19 世紀政治發展也有顯著的影響,在法國大革命與普魯士一般邦法典(1794 年)之前一個世代,康德就已支持法治國的理念,要求原則性地限制支配權的行使, 為近代人權理念提出最高的標準。從更深的文化層面而論,嚴格的義務倫理學對於德意志關於國民、國家公務員與軍人,尤其是 19 世紀正在逐漸形成之普魯士公務員倫理的觀念,具有深刻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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