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科技法系列
已開課
2014-11-26
理律文教基金會
專利法修正前,設計專利的申請受限於完整且可單獨販售之「物品」。但102年1月1日起施行之新專利法新增了「部分」設計之申請態樣,使申請主體可以更清楚地導向「設計」本身,而非具有外觀設計視覺訴求之「物品」。 102年專利法的修法層面極廣,目的在促進國內產業創新研發、建置健全的專利審查制度,並與國際接軌;其中部分設計的增訂擴大了專利的保護範圍,在專利申請案上也隨之產生不同的因應方式與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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