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與ADR法律實務系列
已開課
2017-06-14
國立政治大學
律師在執業過程中會接觸到各式各樣的文書,法律文書主要分成兩種,一是與司法機關往來的,包括起訴狀、告訴狀、補充理由狀、答辯狀、辯論意旨狀、上訴狀、抗告狀、聲請狀、陳報狀等;另外是法律意見書、備忘錄、律師函、開庭報告會議紀錄等。本課程從文書格式、用語,到論述說理的要領,藉範例詳細說明,期與律師同道切磋分享實務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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