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歐盟修改反傾銷法關於「非市場經濟」規定介紹 范榕容律師
2017年底歐盟修改反傾銷法關於「非市場經濟」規定介紹 范榕容律師
2017年底歐盟修改反傾銷法關於「非市場經濟」規定介紹

講座系列

國際貿易法系列

講座進程

已開課

講座日期

2018-03-20

講座地點

理律文教基金會

單位與講者

講座介紹

中國大陸在加入WTO時承諾在15年期間內,各國政府在調查時得將中國大陸視為非市場經濟國家。這15年期間於2016年12月11日屆滿,此前包括澳大利亞、紐西蘭、南非等在內的90多個WTO成員已承認中國的「完全市場經濟地位」,但美國、歐盟和印度始終沒有承認。歐盟在2017年底通過反傾銷法令的修正,一方面刪除非市場經濟國家的清單,另一方面引入新的傾銷計算方法,在認定正常價格時,將以出口國的市場是否存在重大扭曲,來決定是否使用該出口國的正常價格。此舉為不承認中國「完全市場經濟地位」建立了新依據。
本課程說明歐盟反傾銷法令認定正常價格的新舊法之異同。

單位

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circle
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

講者

范榕容-square
范榕容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