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與社會系列
已開課
2019-11-08
國立交通大學
2019年1月6日「病人自主權利法」正式上路,被視作為亞洲第一部提升病人善終權的重要立法。然而病人自主權的內涵究竟為何,臨床實踐上有何問題,又如何影響醫病關係?本論壇邀請法學、醫學界之專家,透過進行跨領域對話,一同來探究台灣病人自主權的規範與現況。
在生命危急時是否應該接受急救治療、以及接受治療的程度,常常無法符合病人本身的意志;家屬也面對急救與否與急救手段的困難抉擇,醫生更經常在病人與家屬意思發生衝突的狀況下、甚至因為個人的道德或宗教信仰而備感為難。我國病人自主權利法於2019年1月6日正式施行,其中推動的ACP(Advance Care Planning)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Advance Decision)預立醫療決定,就是希望國人可以在尚有行為能力的時候,與家人充分溝通、與醫療服務提供者諮商處於特定臨床條件下的照護方式,期待改變國人傳統諱疾忌醫、不願意對臨終事宜預先計畫的習慣。本課程由醫療實務工作者、醫療法學者與專家深入闡述,並討論病人自主權利法及2019年11月通過一讀的尊嚴善終法在立法及實務操作上的各種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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