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與公法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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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7
理律文教基金會
釋字第653號解釋為看守所中的羈押人挑戰特別權力關係理論之案件。特別權力關係指國家或公共團體等行政主體基於特別的法律原因,在一定範圍內對相對人有概括的命令強制之權力,而相對人負有服從的義務。釋字第653號解釋排除特別權力關係理論對受羈押人的適用,具有深遠的影響。大法官釋明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係指人民權利遭受侵害時,必須給予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審判,以獲及時有效救濟之機會,不得因身分不同而予以剝奪。釋字第653號解釋要求立法機關2年內檢討改進,然遲未修法導致受羈押之被告救濟無門,釋字第720號解釋宣告在法規修正公布前,受羈押人對有關機關之申訴決定不服者,準用刑事訴訟法第416條作為救濟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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