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性、性別騷擾之區分與相應雇主責任研究

論文年份

•2023-2024

論文分類

超國界法論文

論文人員

  • ・作者:李政霖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研究所博士班
  • ・指導教授:傅柏翔 教授
  • ・審查委員:蔣大中 律師

論文介紹

性或性別騷擾在成因與本質上存有差異,有必要予以區分並釐清其內涵,以利更適切地處理與應對。我國現行法雖將性或性別騷擾區分為交換利益型與敵意環境型,可透過行為人是否有以「性或性別上之利益」作為增加或減損他人「工作上之利益」之條件,予以區別,然而在雇主責任上卻未做區別;學者固有批評,卻未見更加詳細之討論。
本研究釐清性與性別騷擾之內涵,並進一步納入交換利益或敵意環境之分類,期可探究雇主對不同騷擾型態的防治義務與責任,以利更適切地阻絕性或性別騷擾在職場中的危害,落實建立職場友善環境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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