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航行計畫與適航性義務之界線——以英國最高法院 Alize 1954 v. Allianz Elementar Versicherungs AG(The CMA CGM Libra)案為中心

論文年份

•2025-2026

論文分類

超國界法論文

論文系列

國際法系列

論文人員

  • ・作者:蔡承翰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研究所博士班
  • ・指導教授:羅俊瑋 教授
  • ・審查委員:陳緯人 律師

論文介紹

航行計畫係船舶於發航前辨識航行風險及規劃安全航程之重要作業,其瑕疵是否構成船舶不適航,或僅構成船長、船員之航海過失,涉及海上運送責任、免責抗辯、共同海損及海上保險等爭議。英國最高法院於The CMA CGM Libra案認為,航行計畫瑕疵如於發航前或發航時已存在,並足以影響船舶安全完成預定航程之能力,且與事故或損害具有因果關係,即可能構成船舶不適航,運送人亦不得援引航海過失免責。惟並非所有航行計畫瑕疵均當然構成不適航,仍應依瑕疵之發生時點、嚴重程度、補正可能性及因果關係加以判斷。
本研究分析航行計畫瑕疵、適航義務及航海過失免責之判斷界線,並探討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之航行計畫規範及其相關修正案,與國際海事組織之航行計畫指引,在我國法上之定位。對於航行國際航線且適用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之船舶,相關航行計畫規範得透過我國船舶檢查與准航制度,作為航行安全之規範基準;國際海事組織之航行計畫指引雖非我國法規命令,仍得作為判斷航行計畫是否妥適,以及船舶所有人或運送人是否已盡相當注意義務之重要參考。航行計畫納入適航性判斷後,亦將影響我國司法實務、船舶所有人與運送人之安全管理及舉證、航安監理與海上保險實務,並據此提出相關制度與實務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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