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同性婚姻事件之審判權歸屬爭議初探─兼評兩則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論文人員
- ・作者:陳旺池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二年級
論文介紹
近來外國籍人擬與我國人民成立「相同性別之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者,逕針對戶政機關之否准處分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及課予義務訴訟,而非向家事法庭提起確認其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之訴。行政法院並未說明為何取得該等案件之審判權,學說亦未見豐富之討論,本文以程序之適法性為重心加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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